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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edì 10 aprile 2018

需要改革安理會

一個有關在敘利亞戰爭的主要問題是,在使用化學武器以及誰應該執行這些限制的控制。情景是國際情景,因此受到往往不受尊重的法律的管制;在此背景下,具有更大責任的超國家實體應該由聯合國來表示,但是,三個機構從它們組成,秘書長,大會和安全理事會,只有後者將能夠強制執行決議由大會決定。在二戰結束設計的法律機制,但已表示基於交叉票,這給了常任理事國太高​​的功率,比聯合國的其他國家的系統。這導致了管理機構世界上唯一的根本不足,保持圈養的特殊利益,一般提前那些的。敘利亞的情況是只有最新,最近的一個組織,它就像它之前的一個,向著失敗走向實質徒勞的例子。當然,缺乏自有資金的強制執行停火決定或禁止的武器,是一個障礙,而不是最近的,但更糟糕的是法律狀況,使常任理事國行使個別,投只有在正確的他們的國家利益的作用。有幾個國家一再呼籲需要改革,永遠被常任理事國的自私所否認。它甚至沒有能夠在特別嚴重的人道主義局勢的情況下引入糾正措施,怕的是,在不久的將來,這些異常可能會侵犯國家利益可能與這種可能的人道主義援助的衝突。不幸的是在歷史上總是存在獨裁者阿薩德一樣,誰付費電源不會害怕使用最壞的武器,包括針對平民,就像總是會有準備使用這些獨裁者來實現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不為大會插入新的規則和秘書長的職能,對安全理事會進行修改也足以試圖推行可防止屠殺和痛苦的法律案例研究。如果沒有安理會的威信的變化,最重要的是它的常任理事國的預期大大降低,但是這可能是只有在聯合國功能的逐漸喪失,這會記錄大幅削弱的第一步,例如危害國家與旨在確保國際安全的體系之間的多邊關係。始終認為某些罪行較輕,因為,事實上,使用化學武器,因為以正常化問題的簽證,可能導致的國際制裁的恐懼失去功效,從而鋪平道路系統總的來說規則越來越少,因為這些規則並不能保證對犯罪者施加壓制和懲罰。該系統,這是目前聯合國的運作基礎的否決權,必須由新的規定,其中只有尋求保護平民生命的最低限度的保證,甚至違背了個別國家的利益來克服。那些誰犯下嚴重侵犯平民,雖然他作為國家元首能力的處罰保險,應該是第一步重申普遍關心的超國家的任務,必須由聯合國來追求,它國際關係的衰退被理解為多邊主義的一種形式,在全球範圍內應該是共同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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